close

今天看到2010年發佈的好文章,與大家分享!

 

關於11/23()57健康同學會第160集化妝品的迷思

晚上無意間在轉台時剛好看到該節目,才剛剛開始沒幾分鐘我就想罵人了,節目內容了無新意就算了,根本就是在幫「寶拉Paula」打書,節目裡找的幾個人來談論化粧品,當然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專業領域,這我絕對尊重,但不是隨便找個專業的相關人士就能來談論化粧品啊!

這裡面有誰懂化粧品配方?有誰懂化粧品調製?有誰懂化粧品製程?又有誰懂各項化粧品檢測及化粧品相關專業技術?

答案是:沒有(再強調一次,節目裡的來賓,他們的本職專業是值得尊重)

很可惜我只從化粧品含防腐劑的那個部份開始看,可是光是從這裡看我就快吐血了...

首先當中的一個來賓說:化粧品中所使用的防腐劑有兩種是值得令人注意的,就是甲醛防腐劑(福馬林)及Paraben...

我的第一個反駁來了

請告訴我,市售產品中哪一罐是使用甲醛防腐劑做為產品的主要保存劑?請舉例...

在化粧品用防腐劑的品項中有常見的兩種防腐劑DMDM HydantoinImidazolidinyl urea會釋放出微量的游離甲醛這是要確保化粧品容器內未填滿的空間(或無法完全填滿的空間)不會因為有殘留的微生物附著,而因此在裡面繁殖,進而汙染產品。通常在打開商品的上蓋之後,這些氣體就會散出消失

另外關於Paraben系列防腐劑,衛生局都已經有正式的說明,說它與乳癌之間的關係並無法有直接之證據,請問為什麼要特別注意?在那麼多種類的防腐劑中,Paraben防腐劑安全性是相對之下較溫和的,而且是可以使用在食品中,並經過科學驗證可以經由人體代謝排出,請問為什麼要妖魔化Paraben

接下來討論了防腐劑與化粧品容器的問題。

一開始就單刀直入的說:大開口是的容器在安全衛生上是較有疑慮的,因此使用大開口容器的化粧品,在防腐劑的使用上是較高的添加用量…

我的第二個反駁來了

請告訴我,使用大開口容器的化粧品,在防腐劑的使用上是較高的添加用量,這個說法從何而來?

這完全是外行人說外行話,不懂裝懂。沒錯大開口的容器是比較有微生物汙染的疑慮,但這不是在化粧品本身上的疑慮,這疑慮是出在消費者的使用習慣及儲存環境,也因此化粧品才需要進行生菌數檢測,衛生品管的管制。

化粧品的劑型多樣特殊,必須依照其特性選擇裝填容器,同時也為了迎合消費者的喜好,必須開發出各式各樣的包裝容器,並無法全部都使用小開口型的容器。

防腐劑的問題談過很多次了,說到都快懶的回答了,就是有人一知半解的妖魔化,才會讓有些商品做不誠實的標示,然後價格賣的高高的,來欺騙消費者。防腐劑不是要殺死或殺光所有的細菌,而是要使它們受傷不會繁殖,因此安全衛生的控制是在製程,不是在防腐劑的添加濃度越多越好,有效的衛生品管可以降低防腐劑的用量,增加消費者使用上之安全。

節目中還弄了一張表如下:

  f5ETbsv.nwNuXXOCmei4LQ

真不知道標準從何而來?為什麼是開封後個月?而不是開封後個月或個月?  

57健康同學會

請注意上圖中的第三條:乳液乳霜類不建議放入冰箱,否則使用時會不容易吸收...

這是完全沒有根據的說法!

HGaUi8LPpZQE_C9RQB_tBw

請注意上圖中

第一條:非必要,不要化粧...

  化粧已經是非常生活化的行為了,重點是,每天一定要卸除乾淨...

(按:這部份,身為 皮膚科 醫師,我有些意見。除了「非常生活化」不應該當作「吸毒的藉口」,「卸除乾淨」也可能是「過度傷害」的來源。不過,為了各位閱讀的順暢,我們下次再找機會談)

第三條:千萬不要用」擦」的方式卸妝,拉扯皮膚會導致下垂...

  不是所有的卸妝產品都是可以在塗抹完後,直接用水就能清洗,像卸妝油或油性卸妝霜都必須先使用面紙擦掉,才會比較容易移除,我真懷疑寫這句的人到底有沒有在認真卸妝?拉扯皮膚會導致下垂?請問是要用多大的力量擦臉啊?隨便擦擦臉就會導致下垂?真是胡言亂語...

第五條:定期去角質,就像幫腳跟去除老厚死皮...

  角質層具有保護作用,不是人人都需要定期去角質,況且每個所使用的保養品都不同,有些都已經有添加少量的角質代謝促進成份了,如果還隨便去角質,這只是在傷害皮膚而已,這樣的說法如果被專業 皮膚科 醫師看到一定會開罵的,真的是亂教。

第六條:不要過度依賴面霜和乳液...

  請問面霜跟乳液犯了什麼罪了?面霜和乳液只是一般化粧品的劑型外觀,隨著配方設計的不同,自然功效也會不同,依需求使用有什麼不對?

此外節目中用螢光燈來檢查是否有螢光劑?

這也是在擾亂視聽,還記得之前不久的BB霜的螢光劑事件嗎(IPKN淨白香氛防曬遮瑕BBSPF45)?

現在衛生局已經正式發函澄清及公告這是該產品中所添加的防曬劑Disodium Phenyl Dibenzimidazole Tetrasulfonate所呈現的是螢光反應不是添加螢光劑...該還人公道清白時就要還人家...

請參考衛生局的公告如下列網址:

http://www.doh.gov.tw/CHT2006/DM/DM2_p01.aspx?class_no=25&level_no=1&doc_no=77479

節目裡又拿這個例子來講,是嫌該公司不夠累嗎?

螢光反應與螢光劑看起來一樣,但實際上卻是天壤之別,就好像是肉眼看到的顏色是自然界的原色?還是人工刻意添加的色料?

(按:這部份我也有補充意見;請參看關於「保養品內含螢光反應」的正式回答­

節目裡有太多錯誤的資訊真的是越看暈,真的不要外行充內行...

 

 

 

引用 http://blog.yahoo.com/doctorskin123-hk/articles/80642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rumex 的頭像
    rumex

    rumex的部落格

    rume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